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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大兵净多】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,我觉得以巴冲突确实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,这也是我当时上那门【以色列-巴勒斯坦冲突史】课程时我们几乎所有同学和教授的结论。两个国家无法保持和平,因为想打破这个平衡太过于容易。双方民众都非常容易走向仇恨,而仇恨是最不需要动脑的【最容易走的道路】,只需要进行情感宣泄就能达到了。要双方放下千年纷争仇杀来进行政治妥协和解,尤其是其中的一方是伊朗和哈马斯,这个难度想想也知道是地狱级的。自古恐怖袭击和自杀炸弹这种事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因,一个是没建国的激进分离势力,一个就是伊斯兰极端主义。而哈马斯两个都占全了。
就我看来,要说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在这个问题上的对错,我还是倾向于以色列一方的。就说最初的《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》,是巴勒斯坦人自己不承认,如果当时他能够承认这个决议的话,现在的境况要好得多。当然它的问题不仅仅是认为决议本身是不是公平的问题,而是他根本不承认联合国有权进行决议的问题。这个组织具有完全不切实际的政治目标,压根他就不是来跟你讲道理的,在这个情况下谈政治现实是愚蠢的。所以没有正常人能支持他们的政治道路——所谓的从河到海(约旦河到地中海),全部归巴勒斯坦人。这和伊朗前总统内贾德的把以色列从地图上抹去是如出一辙的邪恶。在这个调调下,你是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效沟通的。那就只剩暴力解决一条路可走。
哈马斯这种政治势力是依靠仇恨存在的,而以色列也不是省油的灯,你想让以色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怎么可能?你打死人家的女人脱光了游街,绑架人家的妇女儿童进行虐待,这些事情一定会招致以色列的血腥报复。而以色列的报复是直接夷平你的几座大楼。这要死多少人就不知道了。
有很多粉红问以色列这种做法难道就人道吗?我无意为这种暴行进行辩护,但是有几点是要搞清楚的,那就是首先以色列是反击,也就是他不是战争的发起者。比如这次的【赎罪日战争50年纪念】的新赎罪日战争,不是以色列人发起的。其次是打死人家的女人脱光了游街这种事实在是太禽兽不如了。在交战的双方,一方是用最下流龌龊的暴行挑起战争,另一方是反击的时候施以更大的暴行。大概人们还是会更多谴责前者。毕竟大楼倒塌对人们的感官的刺激是完全不同的。而反击行为在道义上也更容易被理解,由此造成的暴行更容易被人们选择性遗忘。
另外就是不承认联合国决议的巴勒斯坦最初是怎么做的?他的做法是对弱势的以色列人施暴。也就是他承认暴力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。那么在这个基础上,他和整个阿盟对以色列发动了5次大规模战争(可能有一两次是谁发动的不好说)。最终自己被打败了。那么打败了,就要承认失败的结果。不能你强的时候你就承认弱肉强食,你弱你就不承认了。这就又回到了我们前面说的巴勒斯坦的主要问题:low。不能你吃亏了就要联合国主持公道,你想占便宜就不承认联合国权威——大哥你玩得起玩不起?这些行为模式都是非常非常low的,别说骑士精神,就是村里的臭流氓也不能总这么干吧?你丫到底要怎么样,你先说好,大家公平竞争么。但是他不行。这和我们对某些极端伊斯兰的印象是温和的——特别特别的矫情,违反基本的人类道德还觉得自己特有理。这也让我们直接联想到比如朝鲜、伊朗、叙利亚、以及某东方大国(可能是印度)的样子。我想具有正常人类情感的人都会对他们的行为产生本能的反感。
还有就是我们常说的【人权大于主权】。这个说法不是在所有场合都适用,但是我觉得放在以色列-巴勒斯坦冲突这个问题上是适用的。因为以巴冲突的历史背景的复杂性,在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,我觉得我们有必要适用这个原则。那就是哪个国家来控制这个土地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当地人民的幸福,无论是巴勒斯坦人本身还是犹太人。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。我在另一个帖子里也说过:巴勒斯坦人可以在以色列安居乐业,而没有一个活着的犹太人能留在巴勒斯坦。而你问问在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,他们自己愿不愿意回去巴勒斯坦控制区?你猜他们会怎么回答?
我们有没有必要谴责以色列的暴力?当然有必要。我觉得夷平大楼这种事是非常容易让以色列失去国际支持的。任何正常人也不应该为这种事情喝彩,包括以色列人。以色列人应该做的是寻找肇事的恐怖分子,或者至少在打击前通知大楼里的人们撤离。所以我在这里谴责以色列的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。呼吁以色列停止没有意义的暴力,毕竟你不是哈马斯,你是要有道德底线的。
就本次以巴冲突的结局,还是那句话,不好估计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结果是没有人愿意看到的,也可能会达到几十年来未有的血腥程度。对于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,现在要求他们保持克制理性是很困难的,但至少我们这些局外人应该多少给自己留一些体面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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